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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孝子杀母未被起诉 检方:这绝对不是纵容犯罪

http://www.e23.cn2014-04-05 15:13:25 中国广播网

摘 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月18日晚18时,当事人杨秀在东莞厚街出租屋用菜刀砍伤常年瘫痪在床的母亲,随后用剃须刀自杀,所幸两人只受轻伤。一边是母子之情,一边是故意杀人之罪,情与法的矛盾,一时引起国内关注。针对这起“孝子杀母”案,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做出相对不起诉杨秀的决定。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月18日晚18时,当事人杨秀在东莞厚街出租屋用菜刀砍伤常年瘫痪在床的母亲,随后用剃须刀自杀,所幸两人只受轻伤。一边是母子之情,一边是故意杀人之罪,情与法的矛盾,一时引起国内关注。针对这起“孝子杀母”案,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做出相对不起诉杨秀的决定。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旭岑表示这个案件的情况非常特殊,实际上已经犯罪,但是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作出的处理。

  张旭岑:比较特殊,因为面临两难的考虑,一方面是故意杀人案件,故意杀人是刑法中最重的罪行之一,一般情况下是要予以严惩,尤其本案是杀害他的母亲,更加要罪加一等。但是本案的另一方面又确实情由可原,考虑到杨某三年多一边打工一边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确实很艰苦很不容易,从这个意义上又是孝子,后又主动放弃犯罪,有犯罪中止以及自首,具备从轻、减轻情节。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旭岑提醒,这绝对不是纵容犯罪。

  张旭岑:这个案件是有它的特殊性,也绝不代表司法机关会纵容犯罪,呼吁大家要依照法律行事,尤其不能触犯刑法,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郑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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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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