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彩民盗彩票获刑10个月 面值1.3万兑出3826元

http://www.e23.cn2014-04-05 17:27:14 京华时报

摘 要:  彩民张某到福彩店偷走了面值1.3万余元的彩票,最终兑出奖金3826元。近日,密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000元。

  彩民张某到福彩店偷走了面值1.3万余元的彩票,最终兑出奖金3826元。近日,密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000元。

  张某经常在到密云县刘某经营的福彩店购买彩票,看到该店安全措施有漏洞后,他起了邪念。2013年8月23日晚11时许,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扳手、钳子等工具将福彩店北侧的防盗窗撬开,盗窃店内面值为2元、5元、10元、20元不等的即开型福利彩票,总价值13405元。同年8月25日,张某到通州区一处彩票店兑奖,兑奖数额为3826元。事发后,张某在河北省三河市被抓获。经查,张某盗窃数额共计17231元,其家属在案发后退赔了刘某的经济损失,刘某对张某表示谅解。

  受审时,张某表示自己的行为十分可耻,毁了自己,一定会从中吸取教训。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较大,鉴于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其家属代其退赃,取得失主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分享到:
网络编辑:张晓颖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