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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姐”撞人事件 为何又成为“烂尾新闻”

http://www.e23.cn2014-04-11 21:03:28 人民网

摘 要:人民网讯 4月9日,网友“@大头妹小鸣鸣”发布微博,称在停车场进门时,一名女子开车撞向自己的父亲,并拉开车门对自己进行撕扯打骂。警察到来后,这名女子亮出地址为“东交民巷27号”的身份证,表示“我身份特殊,有本事起诉我啊”。此网友称,东交民巷该地址属于最高人民法院。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回应称:经对“@大头妹小鸣鸣”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种信息比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人民网讯 4月9日,网友“@大头妹小鸣鸣”发布微博,称在停车场进门时,一名女子开车撞向自己的父亲,并拉开车门对自己进行撕扯打骂。警察到来后,这名女子亮出地址为“东交民巷27号”的身份证,表示“我身份特殊,有本事起诉我啊”。此网友称,东交民巷该地址属于最高人民法院。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回应称:经对“@大头妹小鸣鸣”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种信息比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最高法查无此人的回应,让这位气势凌人的“法院姐”从天堂跌到了地上,其凭借身份或身份证而生衍出的嚣张气焰,估计会大打折扣,或因此熄灭。对于事态进展而言,最高法的这番身份对比很有必要,既可自证,也能让冒名者无所遁形——但这却不该成为事件的结局。

  对辖区公安机关来讲,既然被冒名者——最高法都已做出澄清,那么公安机关的动作去哪儿了?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就此事展开调查,划清责任归属,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并最终就责任划分度做出相应处罚呢?对于这样一件小的治安案件,都过去两天时间了,却仍不见公安机关表态或通报事件进展,此效率令人担忧。

  而退一步讲,即便“法院姐”如其自己所说“身份特殊”,公安机关也不应有所顾及,一是因为撞人者、打人者是“法院姐”本人,不涉及其他人;二是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何人,一旦违法法律法规,都应受到处罚——公众不想再看到一起“烂尾新闻”的出现。

  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炸塌事件至今仍未公布调查原因,张艺谋超生问题前前后后持续了好几个月,“气功大师”王林非法行医被曝光已久,但至今仍无下文……一则则“烂尾”新闻,不仅暴露出了某些公权力部门的办事效率之低下,也一次次让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心大打折扣,加重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

  在事情过去两天的这个时间节点上,也许公众还能耐心等待,还不至于生出些许质疑,但相关部门千万别让这份等待、这份关切经历漫长的发酵期。时间是位天使,她给予我们成熟,但有时时间也是魔鬼,足以让原本不应存在的质疑悄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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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赵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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