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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案在京审理 谣言之火能否终结?

http://www.e23.cn2014-04-12 07:58:43 中新网

摘 要: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1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在法庭上,“秦火火”对犯罪事实表示认可,当庭道歉。该案将择日宣判。

度诚恳,但也有网民质疑“秦火火”仍在作秀。一位网友称,“这哪是被告人陈词,简直就是发表获奖感言。”

  网上不需要第二个“秦火火”

  审理结束后法庭未当庭宣判。专家认为,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具有重大警示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认为,网上一些子虚乌有的信息有可能对一些人造成负面评价,网络传播力度非常大,由此对个人和社会舆论造成大面积危害。

  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互联网专家刘兴亮指出,在现实世界,谣言不可能被杜绝,在网络世界里也是如此,但应想办法尽量遏制。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出台规定,一旦有企业利用传谣行为进行商业的不正当竞争,就应予以重罚;作为网络内容的重要传播平台,微博、微信等也要建立更好的审核、过滤机制,这是公共传媒应该承担的义务。

  在“秦火火”案件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出具的书证材料证明:涉案微博发布后,网上一片对铁道部的质疑、谴责声。公诉机关指出,证据显示涉案微博被转发过万次,评论三千多次,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造成了极大损害。

  对杨澜、罗援、张海迪等名人的诽谤,“秦火火”表示歉意和内疚。“名誉是无价的,是他们几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被我几条微博就给抹黑了。将心比心,谁都是不愿意的。”

  “秦火火”在法庭上的最后一句话是:“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为此我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失去了在网络世界遨游的乐趣。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网络上的自由空间,真正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我就是前车之鉴。” (记者郭宇靖 卢国强 涂铭 王晓洁)

原标题:“秦火火”案在京审理 谣言之火能否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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