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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秦火火获刑3年 称不上诉

http://www.e23.cn2014-04-17 09:53:21 央视

摘 要: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央视4月17日消息 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他是自去年"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法院认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本应对秦志晖(秦火火)予以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对秦志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秦志晖当庭表示不上诉。(央视记者奚丹霓)

  早前检方起诉书称其散播谣言攻击罗援、张海迪、杨澜等,秦志晖一审当庭认罪。

  【早前报道】

  原标题:网络名人秦火火案今宣判 公诉方认为可从轻处罚

  中新网4月17日电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日上午9时将在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宣判,届时北京市朝阳法院微博将进行直播。4月11日的庭审过程中,秦志晖对检方的指控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没有意见。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秦志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3年内造谣传谣3000余条 被控诽谤罪、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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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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