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严管重罚”公共场所吸烟 多人被罚款拘留
摘 要: 5月31日是世界禁烟日。记者昨日走访发现,武汉多个部门正在进行联合执法,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实行“严管重罚”,多人因无视法律法规已被罚款和拘留。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网吧业主
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未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及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放置烟草广告的标志、物品和吸烟器具
卫生行政部门
《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网吧业主
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拒绝、阻碍卫生行政部门和禁止吸烟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执行《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公安机关
《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网吧业主或上网者
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
法规依据
处罚对象(记者 刘睿彻 通讯员 陈莉 芦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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