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济南高层建筑消防新规 楼高超百米须设直升机坪

2014-07-04 06:50:18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赵云龙 责任编辑:曹乐平

摘 要: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设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设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多高的建筑才能叫高层建筑?据了解,10层(含)以上的住宅(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都属于高层建筑的范畴。

  《办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建筑保温,下同)的高层建筑,外保温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而且,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按有关要求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严禁设置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架空管线、照明设施等障碍物;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或者擅自分隔共用部位的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屋顶疏散平台、避难层(间)。

【更多热点请手机下载《爱济南》客户端 山东大小事尽在掌握】

原标题:济南高层建筑消防新规 楼高超百米须设直升机坪
分享到:
值班主任:曹乐平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