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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假警察“逼供” 为脱身编罪名自称嫖娼

2014-09-30 13:44:17 来源: 潇湘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高越

摘 要:  都说女孩子走夜路有危险。让31岁的吴清波(化名)没想到的是,像他这样一个大男人,走夜路时也碰到了“鬼”。

吴清波把自己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关于吸毒的内容向对方“交代”。

  随后对方问吴有没有藏毒。“因为我家里平时有很多人,说不定可以制服他们。”考虑到这里,吴清波称自己在家藏了毒,将3人带回了家。没想到的是,因为已是半夜,没有家人听到吴清波的敲门,也没有人来开门。

  “了难”不想去警局坐坐,那就给钱了事

  随后,3人驾车离开了吴清波的家,将车开到了新韶东路附近。这时,对方告诉吴清波,警队就在前面,问他“想不想进去坐坐”。

  “我很害怕,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吴清波摇头拒绝了对方的提议。这时,对方提出要吴清波“给钱”了事,称“给了钱,签了保证书就可以走了”。

  吴清波说,当时自己身上只有400元现金,手提包里还有几张银行卡和一些名片、资料。对方要求吴清波将包和手机留在车上,并由一个人陪同他去建设银行取钱。当吴清波将卡里的2万余元全部取出来后,对方才让他写下了“保证书”。

  “他们念一句,我写一句。”吴清波按照对方要求,写下了自己在“吸毒”时被民警现场抓获的“保证书”,随后他按了手印,还签了名字。

  “他们显得很专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自己也吸毒。”吴清波说,最后对方还称,“队长”会联系吴清波,让他去做尿检。之后,3人将吴清波丢在路边,开车离开。随后,吴清波向荷花园派出所报警。

  [对话]

  “我从一开始就没相信他们是警察”

  记者:你觉得对方为什么冒充警察抓你骗你?

  吴清波:我觉得,他们可能是不想直接搞成抢劫,想利用市民害怕的心理,以为(市民)不会报案。

  记者:你是从什么时候发觉不对劲,发现他们是假警察?

  吴清波:我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他们是警察,一是因为,我心里有底,自己从来没有犯过事;二是他们3人的行为明显不符合警方办案流程,那个亮警官证的(嫌疑人)非常迅速地亮了一下,我还没看清,他们也没有出示什么要抓捕我的文书。

  记者:整个过程中你想了什么办法自救?

  吴清波:我才开始遇到他们时,向路边的保安求救了,但可能他也怕惹事,没有帮我。后面被抓上车后,我没法与外界联系,在钱财和性命中,我肯定保命,不会跟他们硬来。我上车时还记住了私家车的牌号,只可惜最后查到那是套牌。记者李柔

  [延伸阅读]

  公安机关正常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章第八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程序规定》中,第一百三十三条写道,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记者李柔

  如何分辨真假警察?

  长沙警方提醒市民,真警察除了制式服装,还应有警徽、领花、警衔、胸徽、警号、肩章等,缺一不可;人民警察在执法时应出示人民警察证(应有姓名、所在公安机关、警号等);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应出具正规法律文书,并且真正的警情不可以私了。

  凡发现服装有问题、证件、(警)号不符、漫天要价或讨价还价等疑点,就应该拨打包括110在内的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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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遭假警察“逼供” 为脱身编罪名自称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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