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解读】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在即 不动产登记的不只是房子
摘 要:在11月30日举行的新时期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来自国土部和学界的消息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通过总理签署,将于12月出台。

【一图解读】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在即 不动产登记的不只是房子
在11月30日举行的新时期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来自国土部和学界的消息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通过总理签署,将于12月出台。
目前,中央编办已就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送了批复文件。
按照不动产登记生效的原则,暂行条例出台后,现实中大量通过生效合同承包土地,在政府确认并登记发证前将面临潜在的产权纠纷。
2014年国土资源部制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四年规划,要在2017年可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一图解读】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在即 不动产登记的不只是房子


【一图解读】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在即 不动产登记的不只是房子
甚至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购入土地使用权一方已经交费、交税,但只要尚未变更登记,同样存在潜在的所有权问题。


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来源:证券日报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面纱终于揭开,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暂行条例明确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暂行条例规定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同时明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