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主要涉及5处修改
摘 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出台在即。记者从参与制定该条例的专家处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很快就要公布,最快在本周或下周。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条例主要涉及明确不动产登记类型等5处修改,如无意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出台在即。记者从参与制定该条例的专家处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很快就要公布,最快在本周或下周。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条例主要涉及明确不动产登记类型等5处修改,如无意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主要涉及5处修改
延宕5个多月的不动产登记条例近期有望正式出台。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向记者透露,不动产登记条例年内出台应该没有问题,如无意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即将颁布的条例较《征求意见稿》会有哪些变化?据程啸透露,主要涉及5处修改:
包括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员制度、增加对不动产登记类型的规定、调整登记审查要求、把《征求意见稿》中的“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改成了“登记申请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增加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规定。
不动产登记条例若近日出台,将成为中国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一大里程碑。事实上,今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程明显提速,进展颇大。
其中,3月,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4月,国土部成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5月,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8月,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印发;11月,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工作。
在中央层面快速推进的同时,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了西藏、新疆、河南、重庆外,中国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的省份已达到27个。
其中,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甘肃、贵州、上海、青海等9省份明确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
不动产登记的功能是什么
中青报 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功能与用途,有着不同的理解与预期,尤其在反腐败问题上,或视为利器,或被认为“跑偏”。
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如果主导价值都不能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制度以及此项工作自然会“功败垂成”,何言其他价值?
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独斗”,应该利用一切现在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应该是“组合拳”。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不只是单纯的反腐防腐制度,还有其他制度的帮衬与堵漏,形成制度的叠加,更加严丝密缝,不给权力留下丝毫机会。
制度设计很关键。不以反腐需求为初衷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种思路是有道理的,但是也不能讳言该制度附带的反腐败功能。应将反腐败基因注入该项制度的设计中,至少要预留一定的预期与空间,这并不会消解它的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是一种法治鞭策。一些地方的先行先试先启动,秉承了改革创新精神。如果各地都“不动”或者观望,不动产就成为“不动作”。可以允许争议与博弈,但不能容忍不行动。表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上,与其争议不休,不如实践先“动”,在实践中摸索与完善。
27省份已启动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