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状告环保局
摘 要:“检察院把我们推上被告席,以前从没有过的事。”贵州省金沙县环保局局长秦蓁最近有点郁闷,该局因为行政不作为“怠于处罚”污染企业被检察院告上了法庭,成为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达30多万件,行政复议2600余件。而相比之下,进入诉讼程序不足1000件。
“公益诉讼制度不完善是瓶颈。”仁怀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陈铭说,公益诉讼已写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但针对行政部门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或不作为,“谁来当原告”仍是尚待突破的困境。
为强化依法治理环境问题,全国已设立百余家环保法庭。但因公益诉讼“门槛高”,大量由公民或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基本上都被法院以不具原告资格为由“拒之门外”。
“有关职能部门没有依法行政往往是导致环境事件多发的重要因素。”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秦天宝说,探索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将为依法监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
秦天宝认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有抗衡能力,由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人,充当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不仅合适也切实可行。
“当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对行政机关先进行督促。”秦天宝说,“检察机关还应注意权力边界,建议先从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涉及公共利益领域积极探索。”
一些专家建议,解决“公益原告困境”还应进一步出台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
原标题: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状告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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