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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6条干道全程限速 学校门前不超40公里/小时

2014-12-23 11:27:29 来源: 青岛新闻网 作者:陈勇 陈刚 栾心龙 责任编辑:曹乐平

摘 要: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日前,交警部门正着力规范岛城市区限速道路。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区全路段限速的道路有16条,学校门前一律限速40公里/小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善了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市民行车请一定看准限速标志,以免被处罚。

  据介绍,交警部门设置超速抓拍点位,多为事故多发路段,或者是处于上下坡,或者是急转弯车道,遇到恶劣天气要是刹车不当很容易导致侧滑、翻车等事故,交警部门设置抓拍也是为减少事故隐患。超速抓拍点的探头实行24小时抓拍,目前,测速点抓拍的超速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夜间,执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切不可心存侥幸,安全驾驶最重要。

  智能交通新建12处超速检测点位

  序号测速地点 限速值(公里/小时)

  1胶宁高架路大润发桥上 802胶宁高架路三百惠桥上 803快速路三期莘县路桥上 404杭鞍高架路杭州支路桥上 805华仁立交桥(原莱钢立交桥)哈尔滨路桥上 606瑞昌路与湖清路路口 607华仁立交桥(原莱钢立交桥)福州北路桥上 408文昌路十梅庵社区南100米 609重庆中路与唐山路路口 7010金水路体育学院门前 6011文昌路大枣园路牌北侧130米 6012文昌路大枣园村 60

  处罚

  超速50%就要记满12分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小型客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超速10%以下,处以警告;超速10%-30%,罚款50元,记3分;超速30%-50%,罚款200元,记6分;超速50%-70%,罚款500元,记12分,超速70%-100%,罚款1000元,记12分;超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14处道路完成微循环整治

  昨天,市城乡建设委发布消息称,今年市政道路整治和微循环道路整治顺利完成。今年完成微循环道路整治14处、拥堵节点改造34处。

  其他改造的微循环道路及街巷包括:对市北区广饶支路与寿光路之间60米通道翻建为沥青路面结构;北仲一路与延吉路交会处(延吉路北侧),由延吉路北侧人行道将道路隔断,拆除延吉路北侧人行道,道路打通;南口路与延吉路交会处(延吉路北侧),由延吉路北侧人行道将道路隔断,拆除延吉路北侧人行道,道路打通;海泊河南路(山东路-镇江路)约280米路段未打通,拆除紫御观邸外侧绿化,道路打通;黎川路与长沙路交会处(长沙路南侧),由长沙路南侧人行道将道路隔断,拆除长沙路南侧人行道、台阶,将黎川路打通与长沙路进行顺接;宁安路北段,中房福岭嘉苑—新侨花园段现状为土路,道路长度约75米,新建车行道、人行道,宁安路向北延长至新侨花园北门。还有北仲小区路、君峰路东侧小区路、石门路、东山五路等未贯通道路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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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16条干道全程限速 学校门前不超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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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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