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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中央通过养老改革方案 专家解读养老金并轨的利与弊

2014-12-24 09:41:19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贺燕

摘 要: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昨天,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昨天,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焦点

  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拟定全国同步实施

  马凯在报告中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马凯表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解读

  1

  养老金并轨后差距逐步缩小

  问: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大的根本之一即养老金替代率,替代率在“双轨制”并轨后会很快就趋同吗?

  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教授认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大前提,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必将逐步拉近。但二者差别过大,立即趋同并不可能,逐步并轨才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孙洁教授认为,为体现改革决心,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至少应该先降低10%至15%。相对小幅的降低水平,更利于改革推行。

  李实认为,国家应确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逐步下调的机制,并确定逐年下调比例。如通过8—10年时间,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逐步拉近至只有10%至20%的差距。

  2

  改革初期或分三类养老基金

  问:2013年19个省级地区出现当期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计1702亿元。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是否意味着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发养老金?

  答:李实分析,从理想状态或最终目标来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既然要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就应使三者统一使用一个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养老制度一体化,并由统一基金同时为三类人员发放养老金。在统一制度下,三类人员完全根据缴费年限、缴费比例的多寡,来计算最终应得的待遇。

  但从实际看,并轨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在改革初期预计不会统一,缴费标准也会不尽相同。因养老保险目前还存在个人缴费是小头,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才是养老金构成大头的情况。再考虑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初期个人缴费积累少的问题,为避免出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背上新加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这一沉重包袱的情况,李实认为,还是应分别设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三个养老保险基金。并轨初期,三个“池子”的资金并不互通,只为所属人员发放养老金。

  3

  实行新老有别政策利推改革

问:根据报告,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且改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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