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限制儿童广告代言 爸爸去哪儿萌娃将撤出荧屏
摘 要:12月23日报道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汇报。根据二审稿,烟草广告被进一步限制,药品保健品广告拟禁用代言人,明确禁止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
对明知从事违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四种违法行为,增加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解读: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惩罚性赔偿,二审稿增加规定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同时明确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瑕疵的,生产经营者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二审稿增加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在一审稿已大大加重现行法中处罚条款,设置“上不封顶”式惩罚性处罚,二审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收紧罚款下限,使得食品安全生产者的违法成本再次提高。
京华时报记者孙乾新华社
有钱不能任性
1 医药医疗广告不能宣称疗效
“一吃就停”“腰不酸了腿不疼了”“XX胶囊,降压降糖”“多年没孩子,是XX药给我们送来了小天使”……这些疗效诱人的广告,以后将不能再出现。
2 烟草广告不出现在公共场所
像“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这类不露痕迹的烟草广告也将被禁止。
3 与虚假广告沾边都将被追责
无论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还是发布者,抑或是设计师、代言人,只要和虚假广告沾上边,就要承担责任。
4 弹窗广告须能“一键关闭”
像胶布一样粘在窗口关不掉;明明有一个画叉的关闭标志,可是一点击却打开了更多链接……这样的弹窗广告将禁止出现。
5 不能找10周岁以下孩子当代言人
这意味着,时下火热的天天、Cindy等小童星们将不能再代言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