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减少 自行定价引热议
摘 要: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甚至亲兄弟姐妹间过户房产,不再由税务部门评估定价,可自行报价,按合同中约定的成交价交税。日前,“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减少”的消息被广为热议。
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甚至亲兄弟姐妹间过户房产,不再由税务部门评估定价,可自行报价,按合同中约定的成交价交税。日前,“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减少”的消息被广为热议。
今天,这条新政开始在郑州市内五区实行,其他区域也将逐步实施。若将一套房子定成几百元的低价,税费便可由从前的动辄十万八万减到几十元钱。网络上郑州市民点赞连连,外地民众羡慕嫉妒恨,纷纷喊着“求推广”。然而,这“自行定价”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吗?
【围观】“官员转移财产的机会来了”
@翁颖明:按照郑州的直系亲属的宽泛定义,把房子卖给儿子连襟的大姨妈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此延伸血亲姻亲的枝蔓开枝散叶下去,不是就等同于把全社会的人都搜罗进来,真是有中国式智慧!
@史文祥—CU:官员转移财产的机会来了,郑州胆子真大。可以设想一下转移链:官员父母 儿子 儿媳 儿媳父母 儿媳父母的其他子女或者兄妹 再转移。官员亲属群获得最大利益!
@科教编导老苏:虽然值得嘉许,可难道只有郑州可以吗?北京如何?另外,假如真如此,那何必定价呢?直接宣布可以过户不就得了?难不成此时出台此政策,是为了方便官员转移自己的房产吗?免得反腐出问题?!
@武松超:再卖的时候,税会不会定价以上部分全是增值?这很有可能是个圈套。
@马军生博士:别上当。关键是下次再卖出去,地税局给你定的成本通常是当时交易价。如果定价20块,买下来后过几年卖出,按20块的成本给你算,所得税会多缴一大笔。还是要权衡一下,现在省的税和未来可能多缴的税,决定关联交易定价。
【追访】郑州房地局工作人员:8号开始最低可定500元,细则?还没有!
“我觉得挺好!我们家买了个房子用的大伯子(注:丈夫的哥哥)的身份证,正因为过户税太高犹豫要不要过户呢,这政策就出了,简直不能更赞!”昨日,郑州90后女孩小董兴奋地在新闻后面写下评论。
“低价过户的房子你确定不再转手了?”“20%的个税你以为玩呢?”——新政出台,在一片“喜大普奔”中,也有不少颇为冷静的声音。郑州现行的房产政策规定,“满五唯一”情况下转让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况要按评估价/市场指导价的1%,或者评估价/市场指导价减去原购房价及合理费用后的20%征收个税。目前郑州大部分区域还是实行“1%”的征收标准,但据《大河报》消息,郑东新区已对转让面积超过144平方米房子的,一律按照评估价减去原始购买价以及合理费用后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虽然郑东新区不在此次新政的五区范围之内,仍不免让人担心,过户时为了省钱,给房子定了低价,那么以后如果想要出售此房,彼时政策又需要按差价的20%征个税,按什么来决定房子的“购买价格”?
由于现行规定和报道中对此未有涉及,记者就此咨询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刚说了句“有套房子……”,工作人员便快人快语地抢过话头,“是直系亲属吗?是的话8号就开始,按新政策走,最低可以给房子定价500元。”记者又问,“那以后要是想卖……”工作人员仿佛早已料到般,“差价按什么算是吧?这个我们也还没有接到通知,没有出台细则,更具体的情况你要去问地税窗口。”
郑州地税窗口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政策?上级通知吧
然而,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也颇为懵懂,问及差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