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现既拿车补又坐公车 三问公务员车改:层层把关为何还有违规?
摘 要:2015年新年伊始,有媒体报道,江西省新余市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
记者查阅新余车改办法得知,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按该单位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总额的10%—15%核拨。“很多改革走回头路,就是因为开口子,哪个单位都可以讲出一堆‘特殊’。”傅水珠认为,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统筹资金使用须公开透明。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可申请公务用车,“一般公务活动不能开口子”。
记者了解到,目前新余的各档补贴都高于国家标准,因为是先行先试的改革,待江西省出台规范后,新余会相应调整。
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为遏制“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现象,新余市着力于严肃公务用车改革纪律,陆续开展了不在岗却领取车贴专项检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明察暗访、违规租用公务用车等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新余市纪委表示,今后,对违反车改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的,除责令改正、清退和补交相关费用外,对当事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市点名通报曝光;单位屡次违规的,将对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吴齐强)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