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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八旬老太欲状告不孝儿续:即将出院 儿子仍联系不上

2015-02-06 06:26:05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田艳敏

摘 要:1月下旬,81岁徐老太在敬老院摔伤,住院10多天俩儿子不来看一眼。在徐老太住进敬老院这4年多,儿子对老人也基本是不管不问。如今老人即将出院,却面临着无处可去的尴尬局面:敬老院顾虑风险大不敢再接收,儿子家也去不了……还有几天就过年了,难不成老人要在医院过?老人无奈感慨,“过年大家都要回家了,可我的家在哪儿?”爱上住院在医院被周到照顾老人称不想走

些复杂,他们也在积极协调敬老院方面,但确实有一定难度。曲水亭街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老人的情况摆在眼前,要找一家合适的敬老院实在太难了,但他们会尽最大努力。

  历下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士介绍,老人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其既不属于三无老人,也不属于独居、空巢、孤寡老人范畴,送去福利院等政策就无法享受;此外老人住在敬老院,严格意义上不符合居家养老条件,几块儿都靠不上。该人士说,考虑到老人实际情况,这次他们按照居家养老相关政策,为老人派了护工。但护工毕竟是阶段性的,不能一直照顾老人,不是长久之计。像这种有子女的情况,关键还是得给老人的儿子做工作。5日,记者根据老人提供的号码,再次致电老人的儿子,电话依然无人接听。律师说法拒绝赡养父母违法严重的可判刑

  山东鲁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登强表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徐老太的儿子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徐老太有要求儿子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李登强表示,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时,可要求有关部门,比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面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李登强介绍,对于遗弃父母、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子女,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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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徐老太即将出院 可敬老院不敢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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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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