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就不用换领新证
摘 要:后天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10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昨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届时也将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国土部表示,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将并行使用,各类旧版证书将继续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的部分内页
后天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10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昨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届时也将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国土部表示,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将并行使用,各类旧版证书将继续有效。

新证何时上
成熟一个,启用一个,力争2015年年底全国全面颁发
昨日,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说,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内在要求。他强调,簿证统一了,无论哪个地方登记的不动产,进行交易时,当事人都会有统一、可以信任的依据,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簿证不统一,就可能出现一房、一地多卖,产生交易风险。”
据了解,目前全国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已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表示,在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时,有一部分地区能够开始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国全面颁发新版证书。”
他说,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老证怎么办
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就不用换领新证
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外公布后,官方曾经表示“不动产登记”是遵循“自愿登记”的原则。昨日,冷宏志重申这一原则。他强调,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那么,老百姓什么情况下需要换证?对此,冷宏志介绍,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简单地说,这意味着“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新证长的是这模样
作为物权归属根据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主要内容,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昨日正式对外公布。此次公布的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外页
房产证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字样
内页
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产权内容
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
不动产权证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字样外,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
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我省情况
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将很快挂牌
□记者 王磊
记者昨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去年已经开始启动。现在省国土资源厅已经任命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原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蔡辉为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将很快挂牌成立,和老百姓见面。
据了解,省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后,各市、县不动产登记局也要相继挂牌成立。
不动产登记确定在15个城市试点
外地先行
自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将在哈尔滨、长春、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