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资标准3月起普涨 青岛6区增至1600元
摘 要:省政府昨天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普涨100元,并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从3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平均增幅为7.41%。
准的,应按上述要求重新报告。
企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履行报告制度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88号),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陈珂)
原标题:山东工资标准3月起普涨 青岛6区增至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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