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资标准3月起普涨 青岛6区增至1600元
摘 要:省政府昨天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普涨100元,并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从3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平均增幅为7.41%。我市将根据省有关部署,相应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执行的标准六区最低工资为每月1500元、四市为1350元。
1240元(七区)、1100元(五市) 2012.03—2013.02
1380元(六区)、1220元(四市) 2013.03—2014.02
1500元(六区)、1350元(四市) 2014.03—2015.02
原标题:山东工资标准3月起普涨 青岛6区增至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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