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杀夫获刑五年 曾被丈夫扯着头发撞地
摘 要:一身桃红色的睡衣,中分的短发,身型矮小……刚刚走进审判庭,阿香就看着庭审席上的亲人泣不成声。15年前和方明(化名)结婚之时,她肯定不会想到,如今会因为棒杀对自己长期施暴的丈夫而成为被告。
己的方法之一。
问:判断家庭暴力严重与否,有没有具体标准?
陈敏:有具体的标准。要看这个暴力是不是在公开场合发生;有没有掐脖子的行为;有没有性暴力;施暴者有没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这个家庭是不是贫困,生活压力大不大;一方是不是提出要分手而加害方坚决不分手,如果加害人因酗酒、吸毒导致脑神经出现变化,此时精神会出现一些分裂状态,这个情况下也可以被认定为家暴。以上情况满足两项以上,就可以被推定为家庭暴力。
问:受暴方一般会有哪些反应?
陈敏:受暴妇女最常见的行为模式有三种,忍受、自杀或者反抗。
问:这种反抗,是否就是本案的以暴易暴?
陈敏:一般来说,受暴方对暴力的感受与普通人不一样,会有不同于寻常的预测暴力的能力。她相信,如果对方不消失,自己摆脱不了暴力。她就会以这种方式终结暴力。
暴力的强度和周期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很容易发生以暴制暴的悲剧。周期变得非常短,每一次的暴力程度加剧,就容易引发悲剧。
属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因此从轻处罚
昨天,在法庭之上,阿香的辩护律师出示了多组证据,其中方明父母出具的谅解书备受关注。
这份谅解书上写道,方明确实存在家暴行为,组织多次调解仍未改正,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了第三者,对家庭不负责任,同时考虑到阿香为人孝顺、四个孩子年幼需要人照顾等原因,恳请法庭从轻处理。
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主审法官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一审判决,阿香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为什么这么量刑?
钱江晚报记者也在庭审结束后专门采访了主审法官。
这位法官说,原来还要去判断这个案子是否属于故意杀人中的“情节较轻”范畴,而《意见》的出台,带来的直接帮助就是,它明确了阿香案子这种情形,就是属于情节较轻。”
主审法官口中的《意见》,就是指3月4日刚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专门提到:杀害长期施暴人可酌情从宽处理。
《意见》第20条明确: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为了判好这个案子,还专门邀请专家证人,以帮助更清晰准确的了解阿香的心理状况是否正常,是不是主观恶性,对社会的危害性大不大。
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法庭认为还应当在情节较轻的幅度之内再给予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因此,最终量刑5年。
不过,她也说:“我们绝不是鼓励妇女以暴治暴来摆脱家庭暴力。遭受家庭暴力后,还是应当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温萱 记者汪子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