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征地纵火案宣判:主犯死刑2人无期
摘 要:山东平度“3·21”纵火案致守地农民1死3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9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月福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杜群山和李青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社消息 山东平度“3·21”纵火案致守地农民1死3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9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月福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杜群山和李青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征地纠纷,去年3月初在一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搭建帐篷阻止施工,多名村民昼夜轮流值守。时任杜家疃村村主任的被告人杜群山与时任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吴家疃村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崔连国商议,由崔连国帮杜群山找人对阻止施工的村民进行恐吓。
3月20日杜群山与王月福见面,二人商定用汽油放火破坏帐篷,以此恐吓村民。21日1时50分许,王月福纠集李青、柴培涛、李显光、刘长伟驾车到达现场附近,刘长伟用打火机点燃沾有汽油的毛巾扔到沙发上引燃帐篷,致帐篷内被害人耿某某被烧死,被害人李某甲、杜某某、李某乙被烧伤。(张旭东)
原标题:山东平度征地纵火案宣判:主犯死刑2人无期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