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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州召回1668名懒官 回应“凑人头”质疑

2015-05-07 07:36:45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责任编辑:贺燕

摘 要:2014年10月以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全州推广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州委组织部梳理归纳了30种“惰政”情形,涉及干部办事冷硬推、吃拿卡要、履职不力等内容,供各地参考,由所在单位通过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会议,将得票排名末位的干部列为召回管理对象。

315头。

  2月27日,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陈林广被安排到矛盾比较多的笃山镇负责政府工作。一到笃山他就逐村走访,督促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收集农民反映比较集中的民生问题,做到“民有所呼,即有所应”。王院村卡怀组村民李先华这样评价,“这是位敢于担当、说到做到的好干部。”

  2015年第一季度评选,经过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的民主测评,陈林广以最高分登上红榜。

  出黄榜上红榜,陈林广深有感慨:“被召回的滋味的确不好受,但回过头来看,干部召回制度警示了我、提升了我、改变了我,而今,还时时在督促我努力工作。”

  【对话】

  贴了标签难翻身?

  “维修”后表现突出仍可重用

  2014年10月至今年4月短短半年时间,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共7.5万多名干部,有1668名“懒官”被召回,原因是“为官不为”。召回干部中改非(由领导岗位调整为非领导岗位)或免职165人,待岗67人,辞退或解聘27人,余下培训完回原岗位工作。

  干部召回推行情况如何?广大干部反响怎样?记者就干部召回管理制度种种疑问,专访黔西南州有关负责人。

  记者:《公务员法》对不称职干部处罚有规定,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是否多此一举?

  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建勋:《公务员法》对不称职干部处罚虽有规定,但假如一些不称职干部不贪不腐也不为,没有达到《公务员法》规定的警告、记过、开除等处罚情节,在干部中造成不良影响却无法问责。对此,我州探索实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对未达到《公务员法》处罚规定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实行召回管理,被党政纪处分的不纳入召回,“召回干部”中发现违反党政纪的,依法依规处理。

  记者:集中培训过程中设有军训,这样做是不是搞形式主义?

  兴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袁军:不是对所有“召回干部”搞军训,而是针对召回管理的不胜任现职干部中存在纪律观念淡化、服从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漂浮等问题的,在集中培训过程中开设军训,把军队严明严谨的纪律观念、坚决服从的意识、艰苦奋斗的精神渗透到干部思想深处,这样做坚持了问题导向,效果显著。

  记者:召回标准中某些指标比较宏观,如何确保过程公平公正?

  安龙县委书记邓修宇:各地各单位情况不同,召回标准也应有所区别。在实施干部召回管理中,州委只明确指导原则、执行标准和基本方法,留下空间让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具体、抓落实,“对症下药”。

  执行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须注意:一是党委(党组)在确定召回对象、教育培训、跟踪考察等各环节,都坚持综合分析干部职工的综合表现;二是各地各单位在制定召回标准时,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三是确定召回对象后,找拟召回对象谈话,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拟召回对象有异议的,党委(党组)要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若仍有异议的,还可向上一级召回管理部门申辩;四是确定召回对象及管理方式必须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杜绝少数人说了算。

  记者:有人质疑,干部召回会有摊派的问题,导致一些部门不得不“凑人头”去“回炉培训”,是否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册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鲁永明:干部召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定指标,不下任务,有召回管理对象的必须上报,严格管理,没有召回管理对象的实行“零报告”。干部召回针对的是不胜任现职干部,而不是所有干部,当然也不会出现无论好与坏,全部被召回的现象。

同时,为防止出现好人主义或瞒报不胜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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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贵州黔西南州召回1668名懒官 回应“凑人头”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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