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病人重症者超1600万人 仅不足12万住院
摘 要:2011年,我国重症精神病人已超过1600万,住院治疗的不超过12万。想把1600万这个庞大群体关到“笼子”里,对个体家庭来说,无疑是不能承受之重。
病患者170余人。据悉,延安市民政局已立项扩建延安市社会福利院,目前还在选址当中。
宝鸡四级监管,注重信息交换
5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了及时有效处置救助精神障碍患者肇事事件,宝鸡各县区公安分局成立了应急处置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2015年以来,共妥善处置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22起22人,救助4人,送医20人。
另外,在卫生部门牵头组织下,宝鸡市公安局坚持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工作:2015年以来,宝鸡市公安局与市卫生局交换了两次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收到危险性评估等级3级以上患者信息13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数据87条,向宝鸡市卫生局提供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信息22条。
同时,要求建立家庭、社区(村组)、乡镇、派出所齐抓共管机制,与其监护人或近亲属签订责任担保书,对没有监护人的,督促其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派出所民警、驻片政府干部、社区(村级)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家庭监护人共同管控。
强制医疗,执行存在障碍
记者采访中,有人认为,对于有肇事肇祸危害的精神病患者,就应该强制医疗。事实上,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不得不说的是,这种"家庭为主、政府为辅"的管理模式虽然合乎传统伦理,但却极难实施,障碍在于许多家庭没有更多财力负担对精神病人的长期医疗,或是没有能力来监护精神病人。另外,"在必要的时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往往导致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处于"自由状态",家庭没能力管,政府又不管。
另外,一个现实问题是,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去年6月6日,时年28岁的汉中市汉台区老君镇男子李某,用锄头当场打死邻居老汉张某。李某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民警控制,经鉴定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去年8月10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故意杀人强制医疗案件。这是汉台区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5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汉台区法院获悉,对李某做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并非终身,如果李某病情好转,家人可以用医院出具的证明向法院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申请。
观点
让精神病人回家
马想斌 (微博)
游荡在洛川大街上的精神病人,将自我无可控制的暴力,诉诸在了一个2岁8个月的幼童那稚嫩的身体之上。
这一惨剧,警醒着急速且忙碌的社会,未能聚焦关注的尘世角落,依然有一个庞大的精神病人群,他们需要回家,需要回到社会的管理体制之内。
只是,精神病人回家的道路走得太过漫长,太过艰辛。时至今日,绝大多数重性精神病人散居在家庭和社会中,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因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无力监管,处于疏于管理的发病状态。
曾经耗时27年,于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作为一部防止"被精神病"的权利法案,未能解决精神病患者社会管理的难题,依旧将精神病人的监管责任归属于家庭。
而绝大多数精神病患者伤人的惨烈都显示着,长期的监护已经让这些家庭被"绑架"。一方面,经济重负一般家庭很难承担得起;另一方面,精神上受到的煎熬和折磨,更令监护人难以忍受。
于是,一起精神病患者伤人的惨剧背后,基本的逻辑是囿于家庭经济的窘迫使得一些家属不愿意承担精神病人的监护职责,放任不管。同时,国家财政缺少专项的资金,承担对精神病患者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收容照顾,让原本为了公共安全和精神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