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非遗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学校设置非遗课程设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摘 要:省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6月3日前提出反馈意见。新条例拟规定,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传统文化历史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分布集中的区域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侯月)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邮政编码: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2197@126.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
原标题:山东非遗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学校设置非遗课程设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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