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10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1人酒驾致8人死亡
摘 要:6月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对生命安全负责 向交通事故宣战”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10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地区公共交通资源比较匮乏,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差,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普通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易发多发,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货车是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货厢内并未专门针对人员乘坐设置安全装置、逃生装备,货车载人隐患多、危害大。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五、疲劳驾驶典型案例1起
2015年1月23日,驾驶人房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日照市境内335省道50公里处时,因疲劳驾驶,采取措施不当与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安全行车提示:
疲劳驾驶会导致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失误增加,甚至会出现下意识操作或短时间睡眠情况,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操控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暑运即将到来,客货运驾驶岗位人员紧张、工作强度加大,驾驶人超时限、超负荷、疲劳运营现象易发高发。驾驶人要合理安排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六、无证驾驶典型案例2起
2014年6月4日,驾驶人许某某驾驶大货车行驶至菏泽市境内254省道276公里处时,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发生事故时许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5年5月2日,驾驶人程某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烟台市境内302省道193公里处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时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未按规定检验的机动车。
安全行车提示:
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考取驾驶证或持有驾驶证与所驾驶车型不符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由于驾驶人未接受过相应驾驶培训,且未通过驾驶技能考核,安全驾驶意识、应急驾驶能力、操作熟练程度均不能满足安全驾驶要求,严重危及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无证驾驶危害大,损人害己事故多,请严格依法遵章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