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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高管卷款潜逃 网上热传兴业银行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

2015-06-09 13:06:38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欢

摘 要: 近日,网上热传“兴业银行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一事。6月8日晚,兴业银行北海分行上级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作出澄清回应,称该事件系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涉案具体金额以公安排查核实的结果为准,兴业银行正积极配合调查,将尽力安抚受害者。

  近日,网上热传“兴业银行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一事。6月8日晚,兴业银行北海分行上级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作出澄清回应,称该事件系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涉案具体金额以公安排查核实的结果为准,兴业银行正积极配合调查,将尽力安抚受害者。

兴业高管卷款潜逃 网上热传兴业银行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

  兴业高管卷款30亿潜逃?

  兴业银行: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

  流传消息称,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某部门总经理苏某,利用帮办银行过桥业务赚取高额利息为由,诱使兴业银行2000多个客户上当受骗。

  据悉,兴业银行系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福建福州,2007年2月于上交所挂牌上市;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成立于2010年12月29日,属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下辖二级分行。

  今年5月中旬,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接到北海市公安局通报,该分行前员工苏瑜涉嫌个人非法集资,已于5月14日被立案,目前案件在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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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如何辨别?

  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后果自负

  事实上,目前经过了监管部门批准,可吸收公众存款的只有银行,而具备发放贷款资质的除了银行,也只有经过了省金融办批准的小贷公司。其他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的机构均为非法金融机构。

  据悉,涉案人苏瑜于2010年7月进入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筹建组工作,于2015年3月27日主动向分行递交离职申请,分行批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苏瑜在北海分行先后任企业金融客户经理、业务三部负责人,并非网传高管。

  在获知苏瑜涉案信息后,兴业银行南宁以及北海两级分行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就其涉及业务进行全面内部排查,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其中。目前,该行北海分行经营、财务状况与对外服务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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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非法集资如何对号入座?

  公司注册、合同以及广告发布等属于工商部门监管职责。公众若发现有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各类公司公开宣传发布融资性广告,以理财名义签订吸收存款的合同,或者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而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超范围经营,请收集好相关广告、合同等各种有效证据,向各级工商机关举报。

  兴业银行有关人士称,虽然此事件性质属于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本着负责的态度,仍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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