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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视运用民主协商

2015-06-15 10:19:54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高越

    摘  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特别要坚决破除那些不适应、不符合基层社会治理的思维定势和陈旧观念,以治理理念的创新引领基层治理的实践。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特别要坚决破除那些不适应、不符合基层社会治理的思维定势和陈旧观念,以治理理念的创新引领基层治理的实践。具体来说,要破除党政包揽的思维定势,树立多元参与的治理理念;破除单向管控的思维定势,树立协商互动的治理理念;破除行政依赖的思维定势,树立综合施策的治理理念;破除刚性维稳的思维定势,树立依法维权的治理理念。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更加重视运用民主协商、多元互动的治理方式,牢牢把握“民事、民议、民决”的本质要求,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开展基层协商。要坚持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平台和工作机制,提高参与的广泛性、组织性。要支持鼓励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探索创新,重点开展好五种协商:一是议事型协商。针对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干部收集梳理形成议题,召集相关人员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商讨、议决,由村(居)委会执行督办。二是对话型协商。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组织,直接深入城乡社区,面对面征询群众意见,面对面解释答复,并据此改进政府工作的协商方式。三是共建型协商。强化驻区单位责任、发挥驻区单位优势,推动社区范围内社会服务和重要工作,如文明创建、社会治安、便民服务、环境卫生等开展协商、共建共享。四是联动型协商。以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为核心,联合社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在不同层次开展的制度化协商行动。五是开放型协商。由对相关议题感兴趣和相关的主体,以平等身份自由进入,通过平等协商程序,畅所欲言、理性对话、自主决议,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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