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复查
摘 要:正值泉水水位全面回升之际,记者从市节水办获悉,国家节水型城市专家复查组日前对我市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复查。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通过验收。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节约用水1.12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省93个大明湖(按120万立方米计算)水量,提前完成节水目标。
正值泉水水位全面回升之际,记者从市节水办获悉,国家节水型城市专家复查组日前对我市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复查。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通过验收。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节约用水1.12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省93个大明湖(按120万立方米计算)水量,提前完成节水目标。
自2002年成为首批节水型城市以来,我市每4年接受一次验收工作,这是第3次。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节水保泉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市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13座、再生水设施273座,污水处理总规模108.8万吨/日,全年达标处理污水3.02亿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6%。“十二五”期间,累计回用再生水1.7亿立方米。同时,自2001年我市有计划封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目前已累计封闭深层水源井及企事业单位自备井370眼、浅水井2800余眼,其中“十二五”期间封闭深层自备井28眼。
按照“治污、治河、治洪、治水、治景、治脏”六位一体系统性推进战略,自2012年以来,我市累计投资300多亿元治理兴济河等66条河道,建设拦水坝、谷坊、生态缓坡、湿地公园等,增加河道渗漏调蓄能力;实施地表水转换地下水工程,加快历阳湖、兴济河泉水调水工程建设,实现泉水再观再用;推进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市区南部渗漏带修复保护工程,城区水环境达标率100%。同时,积极对城区非居民用水实行用水计划管理,截至目前,计划用水管理户已达3585家,计划管理率达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