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被惩罚的相依为命
摘 要:“未婚生女,为上不了户口的孩子筹集罚款”——这两个月,一对已分手的北京青年男女沈博伦和吴霞在“追梦网”上发起众筹帖,为刚降生的女儿筹集4万元社会抚养费。虽然该项目上线16小时后便被网站“下架”,众筹只在微信平台继续,但这种看似行为艺术的方式引起了社会争议。
“未婚生女,为上不了户口的孩子筹集罚款”——这两个月,一对已分手的北京青年男女沈博伦和吴霞在“追梦网”上发起众筹帖,为刚降生的女儿筹集4万元社会抚养费。虽然该项目上线16小时后便被网站“下架”,众筹只在微信平台继续,但这种看似行为艺术的方式引起了社会争议。
沈博伦称,两个人本可以选择看似更简单的假结婚方式逃避制度,可他们选择了挑战这个制度。
未婚生女 用众筹的方式“抗议”罚款
发起众筹的未婚妈妈叫吴霞。在2013年底,她遇到比自己小6岁的沈博伦,两个人开始恋爱并决定在不结婚的情况下要孩子。始料未及的是,吴霞怀孕不久后他们遭遇了感情变故。即便如此,二人仍坚持生下孩子。
但孩子的出生让他们意识到,不在契约内降生的孩子,面临的是4万元社会抚养费的罚款和繁冗的上户口流程。两个人本可以选择更简单的假结婚方式来逃避罚款,但他们选择了发出“抗议”。“真正的目的并不在于筹款,而更多是以‘每人限捐10元’的方式扩散出去,在公共空间引起人们对‘非婚生育’的讨论。”
昨天,女报记者关注了沈博伦发起众筹的公共平台,筹款仍在继续,他不时更新推送内容,阐述观点。此外,他和吴霞也以各自的视角发布着对宝宝的育儿心得。
社会抚养费原本叫“超生罚款”,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没有结婚就没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了吗?”一位济南的“未婚妈妈”说。
女报记者采访发现,社会抚养费是数额不小的罚款,通常与地方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挂钩,各地标准不一样。以济南为例,按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以2013年济南市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7万元计算,非婚生育一个孩子需缴纳数万元社会抚养费。如果对方有配偶,那么数额要增至十几万元。
数万元罚款的背后,大多“未婚妈妈”有着不幸的故事:遭遇情感欺骗,男方得知女方怀孕就“消失”;涉世未深,遭遇感情变故却执意生下孩子;个性叛逆,缺乏基本生理常识,生下孩子时还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在公台中,她们相互慰藉,谈论最多的还是如何赚钱养活孩子。
隐秘增长 未婚妈妈们抱团取暖
在网络世界,未婚妈妈通过QQ群、贴吧、论坛等彼此连结,抱团取暖。百度贴吧的“未婚妈妈吧”关注量已超3万,总发帖量超100万。吧内既有未成年人、大学生,也有白领或是人们常说的“小三”,“群体在不断扩大。”群内一成员告诉女报记者。
在济南,未婚妈妈又面临怎样现状如何?为此,女报记者进行了调查。相关机构表示,官方目前没有专门对这一群体的统计,只是笼统地将她们算为超生人员。期间女报记者曾先后进入3个未婚妈妈QQ群,群内总人数加起来超过1000人。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妇产科主任季相兰介绍,“未婚生子”现象在济南虽不普遍,但也是有的,并呈低龄化的态势。她说,“未婚生子”在医院生产时不会遇到太多障碍,只是在开出生证明时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资料,另外在提供准生证和备产医院建档时,需要孩子父亲的信息资料,但在监督确认上管理并不是很严格,因此有许多提供不了相关信息的“未婚妈妈”选择钻空子,找借口或干脆说谎来逃避。
从2014年2月起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的新政规定:新生儿落户与社会抚养费脱钩,也就是说超生的孩子,如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无需提交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