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万亿养老基金可用于投资
摘 要:就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8月2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回应了养老金投资模式、基金安全保障等焦点问题。
建立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可能出现的投资亏损
除了投资策略本身以保障养老基金安全为第一要务,《办法》还从制度设计、投资机构选择、监管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基金安全。“养老基金投资将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专门用于弥补可能出现的投资亏损。”游钧介绍说,其中受托机构将按年度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投资管理机构按管理费的20%提取风险准备金。“如果受托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违规造成基金损失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同时,“我们要参照公开招标的原则,选择优质的机构来进行托管和投资。《办法》对托管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有明确要求,机构需具有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投资经验,或具有良好的管理业绩和社会信誉。”
监管也必不可少。“基金开展市场化运营,政府的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市场监管将成为常态化工作。”游钧介绍,制度层面上,对委托、受托、投资、经办、监督各个环节明确相应规定,规范各个部门和机构的行为;组织层面上,人社部、财政部对基金的运营进行全方位监督,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司其责,形成协同监管的机制;工作层面上,受托机构、托管机构和投资机构都须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防范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还要建立定期的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使基金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原标题:约2万亿养老基金可用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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