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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原副市长刘国生案泰安开审 被控受贿210万元

2015-09-02 07:31:56 来源: 齐鲁网 作者:王迅 责任编辑:曹乐平

摘 要:据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涉嫌受贿案。检方指控刘国生先后收受折合人民币210万元贿赂。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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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原副市长刘国生案泰安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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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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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据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涉嫌受贿案。检方指控刘国生先后收受折合人民币210万元贿赂。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山东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称,被告人刘国生在2007年至2014年担任菏泽市郓城县县委书记、菏泽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所送现金208万元、购物卡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10万元。

  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2015年8月19日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出庭证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性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明确了庭审重点。审理现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不申请回避。

  刘国生,男,1963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历任山东省郓城县县委书记、菏泽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0月12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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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菏泽原副市长刘国生案泰安开审 被控受贿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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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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