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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方案出台:国企改革30余年历程回顾 顶层设计出台开启新篇

2015-09-13 18:50:23 来源: 中新网 责任编辑:郭天舒

摘 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 李金磊)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回顾国企改革历程,在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的时间里,国企改革先后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阶段。在持续的改革中,国企不断发展壮大,但同时垄断腐败、低效高薪等争议也为外界诟病。随着方案的公布,这些问题有望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寻得突破。

国企改革方案出台:国企改革30余年历程回顾 顶层设计出台开启新篇

  起步阶段:1978年-1992年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也进入了起步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以“扩权让利”、“两权分离”为重点。

  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率先在首钢等八个企业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随后试点在全国逐步展开,到1980年6月底,全国试点企业已达6000多个。

  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被认为“方向正确、效果显著”,于是在1980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批准从1981年起,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1984年国企改革迎来较为重要的一年。当年3月,《福建日报》刊登了福建国有骨干企业55位厂长的呼吁书《请给我们松绑》,要求国有企业进一步放权。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进一步下放权力;当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

  《决定》强调,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的义务的法人。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出现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股份制等多种搞活企业的多种经营方式。1984年,“承包国有企业第一人” 马胜利毛遂自荐承包石家庄造纸厂,使造纸厂迅速扭亏为盈,引发关注,承包经营责任制也逐渐推广开来。到1987年底,全国预算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有78%实行了承包制。

  虽然承包制仍属于放权让利的范畴,但其普遍实行是计划经济下的国营企业向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转化迈出的第一步,使企业初步完成了从面向计划到面向市场的转变。不过,承包制所存在的体制缺陷并未消除政企不分的问题,国企改革之路也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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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阶段:1993年-2002年

  经历了80年代“投石问路、试探前行”,进入90年代,国企改革开始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迈进,并在90年代后期经历了“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带来的阵痛。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此前的国企改革进行了概括:“十几年来,采取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改革经营方式等措施,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并要求“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

《决定》还首次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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