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侵吞公款】北京通州村主任虚开发票6万用公款报销
摘 要:贾某为使用小圣庙村的房屋院落养狗,指使田某先行垫资将该房屋院落予以装修。之后利用职务之便,指使田某虚开汽车维修发票等将上述装修款在小圣庙村村委会报销,面值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
在农村,家家户户养条狗并不稀奇,可是如果用公款为狗狗盖房那就触犯法律了,北京市通州区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贾某因指使他人虚开发票6万余元用公款报销,被判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
贾某今年48岁,除了担任通州区永顺镇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外,还是通州区永顺镇的一名人大代表。
据了解,2012年至2013年,贾某为使用小圣庙村的房屋院落养狗,指使田某先行垫资将该房屋院落予以装修。之后利用职务之便,指使田某虚开汽车维修发票等将上述装修款在小圣庙村村委会报销,面值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

庭审之时,贾某及被取保候审的田某对于指控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法庭审理认为,因数额较大,二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田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两年。
贾某提出上诉,称案子对社会的危害性并不大,无恶劣社会影响,此前表现一贯良好,无前科劣迹,应对其适用缓刑。不过法院认为贾某和田某犯罪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因此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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