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装疯卖傻吃石子树叶 如此演技不去当演员可惜了
摘 要:近日,仪陇县新政派出所民警在街头抓获一名涉嫌偷盗电瓶车的中年男子,但男子见到民警后竟自称患有“羊癫疯”,捡起地上的石头和树叶吃了起来。但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检查发现,男子并未患“羊癫疯”。目前,男子因涉嫌偷窃被行政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日,仪陇县新政派出所民警在街头抓获一名涉嫌偷盗电瓶车的中年男子,但男子见到民警后竟自称患有“羊癫疯”,捡起地上的石头和树叶吃了起来。但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检查发现,男子并未患“羊癫疯”。目前,男子因涉嫌偷窃被行政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中的偷车贼可算是“演技派”,被民警抓到之后果断捡起地上的石头和树叶吃了起来,先不说能不能骗过民警和群众“雪亮的双眼”而蒙混过关,就说他这种对表演事业“甘于奉献”的这种精神就值得我们“敬佩”,吃石子、吃树叶,这真是为了逃避法律的惩处无所不用其极,不少群众在观看“表演”的时候都不禁要问一句“这是在干嘛”?
其实原因很简单,我国法律法规对于犯罪分子的量刑是很人性化的,对于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无行为能力的犯罪人员,在量刑的时候会根据犯罪分子当时的精神状况酌情进行判处,所以,好多犯罪分子就开始钻起了法律的空子,想方设法地找有关鉴定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开出精神疾病证明,从而逃避法律的惩处。先不说这些方法行不行得通,再不论这些方法又是如何拙劣,就说犯罪分子既然有这种钻法律空子的头脑,为何不能将这份智商用在犯罪之前而选择不去触犯法律的权威呢?说来也是可笑。
犯罪嫌疑人既然喜欢采用这种方法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想必还是有其“可行之处”的,所以,不少网友因此质疑:精神病鉴定是否被滥用,成为犯罪分子逃避罪责的“免死金牌”?其实我国刑法规定的精神病人犯案可以免责,并非如人们通常理解的“精神病人犯法不追究”,而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事实上,精神病人作案之后,经过鉴定被认定为完全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的都是少数。相比之下,负部分责任的则大量存在。所以说,精神病鉴定并不能成为犯罪分子逃避罪责的“免死金牌”。
笔者认为,这些犯罪分子与其在逃避法律责罚上面绞尽脑汁,不如多过过脑子想想如何不犯罪,犯了罪之后也不用狂“飙演技”,把自己“演绎”成一名精神病患者。笔者在此也想告诫一下那些企图用精神病鉴定来逃避法律责罚的犯罪分子,“演技”再高,也逃不过警察的“火眼金睛”,更加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