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落地容易生根难 上边禁令下边排污仍常见
摘 要:有“史上最严”之称的新环保法实施已将近一年,记者日前在山西、安徽、天津等地调研发现,有些地方环保部门用按日计罚等新手段硬措施查处了一批污染企业,但也有环保部门觉得受到的“夹板气”更多了,在公众高要求与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硬任务之间的空间更促狭。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因新环保法形势所逼,自身地位反而窘迫起来。“很多人都说执法手段更多更强了,其实,我们感觉到是环保部门所处的夹缝更窄了,”中部省份的一名地方环保局人员无奈地说,很多人以为有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环保执法新手段,环保部门更硬气了,办法更多能力更强了,其实,环保部门所处的夹缝更小了。因为公众期待因环保法明显提升了,地方领导观念并没改变。两个方面的压力,让环保部门感觉日子更难过了,生怕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领导不高兴的事,“有时候该不该亮出‘牙齿’还真不好说”。
新环保法全面落地仍有多道软肋待破题
为促进新环保法亮出来的“牙齿”对污染“咬”得更狠、更准,环保专家建议,首先要大力促进环境信息公开,让舆论为环保执法者“坚强后盾”。据悉,目前有些地方的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还未实行公开,甚至一些企业对数据造假。一些环保专家表示,新环保法赋予公民环境监督的权利,群众和环保组织也有很高的积极性,但困于信息公开不及时,舆论监督成为画饼。而一旦群众可以及时获得准确的环保信息,便可形成“烟囱冒烟、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能有效震慑各类污染排放。特别是,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第三方参与机制,利用公众的力量盯准每一个污染源,迫使企业遵守环境法规,改善环境质量。
更重要的是,切实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环保人士认为,这是对环保工作推动最大的一项措施。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副队长李建宏说,与以前的区域限批、约谈等环保措施相比,往往不能约束到人,但考核不同,随着考核比重地加大,环保对地方官的“乌纱帽”影响越来越大。
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玮说,以前,环保法曾被戏称为“事故法”,只有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后才会走法律渠道,其他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听命当地领导,而他们容易为了GDP而纵容污染,出现重大污染事故后,便用基层执法人员作为追责对象,导致“领导生病,属下吃药”的现象屡现报端。
“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更多向生态环境倾斜,遏制当地领导的经济冲动。”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环保所所长赵立欣说,“社会上有句话,污染是大家的,GDP是我个人的。只有考核的指挥棒更多地指向生态环境,才能让地方政府敢于承担环保责任,向污染亮出环保法的‘牙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