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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毁容案”二审开庭 哭着连问“我该怎么办”

2015-11-27 07:58:04 来源: 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杜梦飞

摘 要:案发四年后,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少女毁容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二审。因被告方提出申请,法院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双方围绕着费用明细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当天上午休庭后,周岩堵住陶家的代理律师,并一度情绪失控,当庭痛哭,喃喃自问“我该怎么办?”法庭未当庭宣判。

  是否过度治疗 双方存异议

  对于原审172万元的判决结果,周岩认为金额太低。同时,陶家认为太高,在一审宣判后也提起了上诉。与一审相同,周岩方提出了467万元的赔偿请求,提出了400多项诉请。同样的,二审中,陶家的代理律师也几乎逐项提出了异议。上午10点左右,庭审休庭10分钟。其间,周岩介绍了庭审情况。庭审中,陶方代理律师质疑周岩存在过度治疗的情况。对此,周岩说:“如果我没受伤,没毁容,不用做手术,这是个天文数字。可是,我需要做很多手术,仅仅是一只耳朵的手术,就要几十万元。”记者看到,周岩的脖子等部位长满了疤痕。周岩表示,她按照医生要求在涂抹祛疤的药膏,“一支要300元,只够用20天左右”。为了省钱,她只在脸颊两侧涂抹,“身体上其他的疤痕更明显,我也没钱去搞了。”上午11点半左右,第二次休庭。陶方代理律师表示,周岩方提出的一些赔偿诉请无法接受,“其中有一项叫手术协作费,要30万。这是什么费用?我们不知道,自然不能同意。”

  周岩获救助 责任方免赔否

  2012年以来,周岩一直在北京的一家医疗机构接受免费治疗。庭审中,陶家认为,既然免费治疗,是不是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周岩方并不认可,“我们认为这个免费是对于周岩本人的救助,是慈善”。李智贤律师表示,“如果侵害方不去积极履行救助和治疗义务,只要有人做好事不承担责任,那么这社会不就没人敢做好事了吗?”另外,陶家认为,不应当承担补课费。周岩方认为,治疗过程漫长痛苦,按照国家规定,补课费是基本受教育权,满足治疗中可以继续求学的需求。

  关注此案四年 携书来法院

  当天上午,和众多记者一起等待的,还有一位62岁老人。

  这位名叫贾书平的老人,是河南人。因儿子在合肥上班,他也来到合肥生活,已有约四年时间了。老人说,他只念到小学四年级,但平时热爱读书。最近几年来,他更是迷上了法律书籍。当年,周岩被伤害受伤后,贾书平就从报纸上看到了报道,此后一直非常关注这件事情。

  前几天,他又在报纸上看到案件二审的报道,决定来法庭旁听。昨天上午,他专门携带了一本2015年版的《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和一本《人身损害鉴定与赔偿法规全书》。老人告诉记者,她对周岩的不幸遭遇很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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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少女毁容案”二审开庭 哭着连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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