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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盗墓贼”2个月盗取200余座公墓终获刑

2015-12-07 21:29:26 来源: 中新网 责任编辑:李发亮

摘 要:今年,杨某在一个偶然机会发现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某公墓墓穴中有一些硬币,认为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便在2个月内“疯狂”盗取200余座公墓。7日,建德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杨某在一个偶然机会发现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某公墓墓穴中有一些硬币,认为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便在2个月内“疯狂”盗取200余座公墓。7日,建德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杨某今年年过30,自2012年离异后便独自生活。今年,杨某因找不到工作,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4月底的一天,他走到了建德某公墓,偶然发现,一个坟墓的封口有撬动过的痕迹。他把里面的骨灰盒拿出来后,发现在墓穴里有十几个一元的硬币。他认为,“天无绝人之路”,这是上天给自己指了条“生财之道”。

  在这个想法的驱使下,杨某用第一次盗墓获得的十几元钱买了螺丝刀,在第二天夜里返回公墓,开始撬墓穴。当天,他就在另一墓穴里发现了金耳环,顿时“信心倍增”。在接下来的2个月里,杨某几乎天天晚上去公墓“报到”。有时候,他发现墓穴里连硬币都没有,还把手伸进骨灰盒里,倒腾看有没有陪葬品。

  杨某称,自己先后去了十几个公墓,撬开的墓穴多到自己都记不清了,但至少有200个。不过,盗来的数额都不大,金器也不多,他拿去当铺,将其当了30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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