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未留遗嘱去世 20多套房产等过户突现私生女
摘 要:东阳企业家王先生突然病故,留下包括20多套房产在内的巨额财产。按照规定,其妻王女士做了遗产公证,准备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和一双儿女名下。就在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公证处突然向国土部门发函叫停,理由是——接到举报,王先生还有一个私生女,同样具有财产继承权,此前的公证无效。
“我们非常支持王女士通过法院,解决这个问题。”赵丹华说。
延伸阅读
私生女能分得多少遗产?
东阳市公证处公证员赵丹华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在这个案例中,不考虑王先生父母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遗产分配比例是:
遗产的一半,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归属王女士。剩余一半财产,由王女士、王女士的一双子女、私生女平均继承。
也就是说,王女士可继承先夫遗产的5/8,一双子女和私生女,都可以获得遗产的1/8。
为何不能视同私生女放弃继承?
赵丹华说,私生女今年只有四五岁,在法律上,其监护人为她的生母。不过,据他们了解,孩子的生母在当年留下孩子后就失去联系,目前还没有找到。
如果私生女及其生母不愿意进行亲子鉴定,公证处就无法肯定或者否定其继承权。
律师说法
王女士去法院提起继承诉讼
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主任贾立新律师对此表示,目前情况下,通过公证处处理,有一定难度。“王女士可以考虑继承诉讼,对财产进行分割,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进行过户。”
贾立新还认为,公证处所指的“私生女”,如果确实是王先生的亲生女儿,该小女孩的监护人可以依法要求参加这次诉讼,获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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