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家藏十吨野味获刑3年缓刑4年 购买10吨野猪加工出售
摘 要:四川江油男子何某,从绵阳、陕西等经营者手中,购买了近10吨野猪、毛冠鹿、豪猪、小麂等7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死体,用于加工出售,牟取利益。后经群众举报,被警方查获。
四川江油男子何某,从绵阳、陕西等经营者手中,购买了近10吨野猪、毛冠鹿、豪猪、小麂等7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死体,用于加工出售,牟取利益。后经群众举报,被警方查获。
15日,记者从绵阳市森林公安局获悉,何某因未取得林业、工商等部门的手续,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