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公司重复收费 “天价拖车费”按重量收费吗?!
摘 要:2015年10月23日,王先生驾驶货车在杏石口路与另外一辆货车相撞,在交警的协调下,从一家救援公司叫了拖车救援。结算时,两车的拖车费竟达12.87万元。面对这笔“天价拖车费”,王先生认为救援公司收费过高,无法承受;而救援公司则称是明码标价,价格合理。去年11月和今年1月,本报曾连续跟踪报道“天价拖车费”问题,引发各界广泛关注。近日,该案进入司法程序,王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报记者 孔德婧 孟亚旭
事件回溯
2015年10月23日,王先生驾驶货车在杏石口路与另外一辆货车相撞,王先生称,在交警的协调下,从一家救援公司叫了拖车救援。两车共花费了12.87万元,王先生认为收费过高,自己无法承受。
救援公司的相关人员回应称,公司都是明码标价,并且当日作业时间长,动用设备多。
事发当日出警的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事发车辆属于重载车,车上拉着沙子,由于两辆车相撞导致两名司机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因此,现场交警根据交管局下发的具有拖车资质的公司名录,找到离现场较近的永君救援公司负责把事故车辆拖走,以便及时疏通拥堵交通。
2016年1月,王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为了解决救援公司给自己开出的12.87万元的拖车救援费,他不断与交通队和救援公司交涉,但事发两个月,拖车费问题依旧无解。
2016年1月15日,王先生所驾驶的车辆所有权人某公司起诉到法院,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天价拖车费”车主诉救援公司 称其重复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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