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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鱼”事件:罚店主50万 调查组承认工作失误

2016-02-22 07:07:44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王建威 强勇 责任编辑:杜梦飞

摘 要: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了解到,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了解到,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调查组经进一步深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日前,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马某某罚款50万元。松北区已对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区城市管理局、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政府认为,“天价鱼”事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哈尔滨城市形象,暴露出有关部门存在监管缺失、工作不深入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哈尔滨市已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举报一起追究一起。

  疑点对话

  记者:2月13号陈先生在网络上曝出在酒店就餐被宰的情况,而且当中有一些不愉快的冲突。在15号的时候调查组得出了初步结论,没有违法,但是后面一看有不合理的地方,有调查结果不准确的地方。这么快出现调查结果,是有地方保护色彩?还是我们本身在调查当中, 工作不完善,能力不足?怎么来理解?

  调查组负责人丁伟(以下简称“负责人”):因为在2月9日,陈先生到哈尔滨市松北北岸野生渔村就餐,与店家发生争执之后,13号发了一篇微博。 14号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日,在接到这个微博(举报)之后,我们抽调一些专职人员来核实这个问题。针对网友的热议,这项工作我们开展应该说比较及时。但是由于陈先生给我们留下三种联络方式——两个手机、一个微信——都联系不上,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了单方取证,同时包括公安部门也取证,对当时收集到的资料,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调查报告,当时是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媒体关注,把这个情况对外发布。

  记者:当时在没有和陈岩沟通,对外发布了一个单方的调查结果,大家会想象,会不会是因为地方保护采取的一种办法?

  负责人:不是,我们想尽快把事实还原真相,在发布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的时候,我们也提出,要求陈先生能站出来,回应我们,配合我们调查。

  记者:这里有像(饭店)核定名称不准确、经营日期过期,那时为什么没有在这方面调查?

  负责人:这个应该是工作中,我们存在一些失误。

  记者:对于调查组的失误会有相应的问责办法吗?

  负责人:有,针对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失误情况,松北区委、区政府已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松北区市场管理局、松北区城管局和公安分局部分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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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调查组负责人承认工作有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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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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