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26岁小伙5年求助703次 称给20块钱就走

2016-03-27 08:12:05 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杜梦飞

摘 要:26岁的苟某,一直靠流浪乞讨为生。5年他共计求助救助站703次,每次拿20块钱就离开。苟某说“这样的生活习惯了,不想出去打工。”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给钱,这些人就撒泼不走,很多时候也很无奈,只能给钱打发。

5年求助703次

  26岁的苟某,一直靠流浪乞讨为生。5年他共计求助救助站703次,每次拿20块钱就离开。苟某说“这样的生活习惯了,不想出去打工。”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给钱,这些人就撒泼不走,很多时候也很无奈,只能给钱打发。

5年求助703次

  苟某告诉记者,他今年26岁,出来好几年了,一直靠流浪乞讨为生。23日下午,他从汉中赶到佛坪县救助站要钱,被拒后在救助站过了一夜。24日,他乘车到达洋县救助站,要到20元,“洋县到汉中的车票13元,再买一包烟就没钱了,所以到汉台来要点钱,准备去勉县。”苟某说,他在洋县还遇到一同跑站的45岁的四川广元老乡曾某。“这样的生活习惯了,不想出去打工。好多救助站都给钱,最少20元。”苟某说。

5年求助703次

  经过网络查询,苟某从2011年3月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被救助以后,5年已经累计跑站703次。曾某从2013年7月19日在河南省新县被救助后,也已累计跑站25次。二人属于专业跑站人员。

5年求助703次

  张琼介绍说,他们经常会遇到“跑站人”,这些人是靠跑救助站骗取救济为生的人。根据相关规定,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而救助方式中,有提供食住、医疗、车票等,并没有提及“给钱”一条。有时候他们会提供20元左右的生活费,“这些人就抓住漏洞,骗取救助,然后又到下一个救助站要钱,就这样来回要钱。”

5年求助703次

  饭后,苟某与曾某依然不愿离开,也不愿回家,僵持两个多小时后,救助站给每人20元,两人写下不再到汉台救助站“求助”的保证书后离开。“如果救助站不答应,这些人就撒泼不走,很多时候也很无奈,只能给钱打发。”张琼说。

【更多热点请手机下载《爱济南》客户端 山东大小事尽在掌握】

原标题:26岁小伙5年求助救助站703次 称只要给20元就离开
分享到:
值班主任:曹乐平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