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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家暴刺死丈夫 婆婆亲自为儿媳妇求情究竟为什么?

2016-03-31 14:07:40 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赵艳娟

摘 要:淮北一女子常年受丈夫家暴,在一次被丈夫殴打中,她用匕首刺中丈夫的心脏,丈夫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女子的婆婆多次找到法院为儿媳求情,还有上百位村民联名签名按手印为其请愿。日前,省高院对其作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据悉,本案系我省判决的首例因家暴引发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淮北一女子常年受丈夫家暴,在一次被丈夫殴打中,她用匕首刺中丈夫的心脏,丈夫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女子的婆婆多次找到法院为儿媳求情,还有上百位村民联名签名按手印为其请愿。日前,省高院对其作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据悉,本案系我省判决的首例因家暴引发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2007年,张兰(化名)嫁给了淮北市渠沟镇的李强(化名),但不久丈夫便露出狰狞面目。结婚8年,她不知遭受了多少次殴打,虽多次报警求救,但丈夫不仅没收敛反而愈加猖狂。去年10月10日,喝了酒的丈夫准备乘车离去,张兰忍不住质问其为什么多日不回家。李强随即便同张兰扭打起来。张兰收拾衣服准备离家出走,还顺手拿了把匕首。李强拦住她并当场把她打倒。张兰掏出匕首,刺中了李强的心脏。李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婆婆不仅没有怪罪张兰,反而找到法院为她求情。据婆婆介绍,儿子不好好过日子,平日里都是儿媳妇忙里忙外,照顾老人小孩。此外,村里一百多名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法院对张兰从轻处罚。

  本案中,李强长期对张兰有殴打等家暴行为,有重大过错。张兰存在防卫过当、自首、尚在哺乳期以及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今年3月25日,省高院对本案做出“判三缓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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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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