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升迁应酬多酗酒成疯 孩子面前用烟头烫妻子
摘 要:近日,李沧区法院签发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六个月内禁止被申请人姜某殴打、恐吓、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肖某及其近亲属。
近日,李沧区法院签发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六个月内禁止被申请人姜某殴打、恐吓、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肖某及其近亲属。
2006年9月22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女子肖某与被申请人姜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姜某因工作升迁、应酬增多开始酗酒,回家后经常对肖某辱骂、殴打。后来,姜某辞职创业不成,暴力升级,曾在孩子面前拿烟头烫伤肖某,用刀刺肖某腿部,甚至开车撞肖某的车子。肖某躲避到亲戚家中,但仍时常受到姜某的骚扰、恐吓。肖某向李沧区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申请后,法官依法作出了禁止被申请人姜某殴打、恐吓、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肖某及其近亲属的民事裁定,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法院还向当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若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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