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获赔275万元 称不足以弥补“23年的美好青春”
摘 要:昨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与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涉命案蒙冤23年出狱后,陈满曾向海南高院提出约966万的国家赔偿申请。

今年2月1日,海口,浙江省高院宣告陈满无罪。当天上午,蒙冤23年的陈满走出监狱大门。图/CFP
昨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与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涉命案蒙冤23年出狱后,陈满曾向海南高院提出约966万的国家赔偿申请。
昨日中午,陈满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考虑到自己时间上“等不起”,父母也年事已高,接受了国家赔偿协议。但对数额表示遗憾,认为这笔钱不足以弥补自己“23年的美好青春”。
1992年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的物管人员钟某某遇害。案发后,曾在此租住过的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后被羁押、逮捕。1994年11月9日,陈满被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
3月14日,陈满代理律师王万琼赶赴海口,除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外,还向海南高院提出含侵害人身自由、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在内约966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海南高院决定予以受理,并于3月30日依法组织公开听证会,听取赔偿请求人陈满的意见。
根据海南省高院昨日消息,听证会后多次与陈满及其委托代理人协商解决国家赔偿问题。5月13日,海南省高院与陈满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
海南省高院昨日表示,理解陈满的处境和具体情况,已经在最大限度上保障了陈满的合法权利。其新闻发言人严献文说,合议庭经过多次反复认真讨论,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在法律框架内尽了最大努力满足陈满的请求,保障好陈满今后的生活,整个过程做到了尊重事实、依法办事。
■ 释疑
为何赔偿款定为275万?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前陈满向海南省高院申请966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其中包含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以及赔偿23年申冤的费用支出100万元。
而海南省高院最终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依据何在?
根据海南省高院出具的(2016)琼法赔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海南高院以最高法公布的2014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219.72元为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陈满被无罪羁押监禁8437天,需要支付1853777.64元。
此外,海南法院认定其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陈满被错误定罪量刑,长期剥夺人身自由,支付陈满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两项赔偿共计2753777.64元。
“从提出申请到现在刚好2个月。”陈满案代理律师王万琼称,赔偿中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属于国家赔偿的明确项目,而此前主张的误工费等由于未被明确规定,故不予支持。
陈满告诉新京报记者,虽然自己认为仍应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其他款项,但经过与海南省高院的数次沟通,考虑到司法现状和家庭情况,不愿意在此事上过多耗费精力,双方最后确认了275万余元的赔偿数额,并签署了相关文书。
■ 对话
耽误了23年,必须尽快融入社会重新开始
希望尽快开始新的生活
新京报:这个金额是什么时候定下来的,中间有经过协商吗?
陈满:昨天(5月12日)上午决定的,中间经过了好几次协调。听证会开了一次,然后我们又去了一次,昨天算是第二次协商。
新京报:赔偿数额和之前提出的要求差距较大,这个结果你满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