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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钓鱼执法被捕 历时两年摘“嫌犯”身份

2016-05-28 08:58:57 来源: 综合 责任编辑:郭天舒

摘 要:昨天,吴良彩到永新派出所确认“身份”名下显示“已销案”。此前,被立案成为嫌疑人的吴良彩,从警方指定银行,兑出了被扣押达两年之久的19100元“罚款”,并从警方“领”回了两台POS机及一部OPPO手机。

3月25日,吴良彩和援助律师吴晖去经侦递交请求撤案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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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吴良彩和援助律师吴晖去经侦递交请求撤案意见书

撤案决定书

  撤案决定书

吴良彩手持撤案决定书

  吴良彩手持撤案决定书

  昨天,吴良彩到永新派出所确认“身份”名下显示“已销案”。此前,被立案成为嫌疑人的吴良彩,从警方指定银行,兑出了被扣押达两年之久的19100元“罚款”,并从警方“领”回了两台POS机及一部OPPO手机。

  吴良彩在被解除取保候审后,遭遇该撤的案件未及时撤、该归还的钱物未及时还的情形,甚至连自己的“身份”都无从知晓。囿于身有污点、担心报复,她甚至想过放弃扣押钱物及挽回名誉,就这样“不清不白”下去。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3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让对吴良彩的“疑罪从挂”成为历史。

  实名举报送钓鱼警察“入狱”

  “我是经过痛苦的内心斗争,才决定跨入曾经的伤心之地,向警方‘讨要说法’的。如果我现在不把自己的身份搞清,将来就有可能给孩子发展带来影响!”进入位于友爱路的南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前,吴良彩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

  2016年3月25日上午,在法律援助律师吴晖的陪同下,吴良彩来到自己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办案部门,就自己当下的“身份”问题和扣押物品问题“讨说法”。

  两年前的4月20日,在南宁某建材市场做生意的吴良彩,被永新派出所抛出的警方“钩子”设计,在为其刷卡套现15000元后,事先跟踪而至的警察将她铐走,并入户抄走了她的电脑、POS机、手机等。

  在永新派出所,冒充警察的博白混混李其伟,逼吴良彩在“上山”(坐牢)和“续钓”下家间抉择。吴良彩只得续钓了另一名受害者,同时,她打开手机,留下了“胖警察”敲诈勒索的录音铁证。

  随后,吴良彩一路实名举报,从西乡塘公安纪委,到南宁市公安纪委,再到南宁市政法委。之后又把举报的触角延伸到检察系统,多次“登门”兴宁检察院提交证人证据、梳理事件经过及辨认嫌犯照片。

  2015年4月,南宁兴宁区法院下达一审判决,被吴良彩一路举报的、对她“钓鱼执法”的永新派出所所长邓振聪、陈朝晖(副科级)、“胖警察”李其伟,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兴宁法院判处11年半到7年不等的刑期。三被告人对包括吴良彩在内的数人“钓鱼执法”共牟利26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有三起与吴良彩本人及其举报直接相关。

  本报多次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

  身上挂着“嫌犯”身份长达两年

  2015年5月,也就是多名涉罪警察获刑一月后,吴良彩接到了南宁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电话,通知她前去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吴良彩以为,这下自己被扣的约19100元和POS机、手机等,也将一并归还。警方让她补签了一年前永新派出所移交钱物的扣押清单。

  “我问扣押的钱物何时退还,他们说要看主办人怎么定,现主办人不在,要等他回来再说。”吴良彩说,之后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可是近一年过去了,她没有等来任何说法。“我也问过兴宁检察院和南宁公安纪委,他们都说这是两个不同的案子,不归他们管。”

据一位地方检察院检察长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解除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时,“必须将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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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民举报钓鱼执法被捕 历时两年摘“嫌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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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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