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路边停车被收现金今起可举报 恶意欠费将曝光拉黑
摘 要:自8月16日开始,济南市道路停车费用电子支付进入试运行阶段。据济南市停车办统计显示,自电子支付试运行以来,网上成功缴费10763笔。9月1日开始,济南道路内停车结束现金支付的历史,将全部改为电子支付,停车管理员不再收现金。车主可通过现场扫码支付,或通过支付宝、微信、济南

停车管理员正在对进场车辆进行拍照取证 记者陈延鹏 摄
自8月16日开始,济南市道路停车费用电子支付进入试运行阶段。据济南市停车办统计显示,自电子支付试运行以来,网上成功缴费10763笔。9月1日开始,济南道路内停车结束现金支付的历史,将全部改为电子支付,停车管理员不再收现金。车主可通过现场扫码支付,或通过支付宝、微信、济南停车APP24小时内支付,还可以找人通过以上方式进行代付。
据了解,道路停车缴费电子支付试运行以来,给广大市民带来了方便,家住槐荫区的市民周先生便是受益者之一。
7月份,周先生因出差将车辆停放在经三纬八泊位内十几天。出差回来后,他不知道应该交多少停车费,也不知道应该交给哪个收费员,这让周先生心里一直很不踏实。得知济南已试行网付停车费的消息后,周先生下载了济南停车APP,查询到了自己所欠的停车费用为341元,并立即通过电子支付方式补上了停车费。“还是电子支付好,让人能看得明白,这下心里终于踏实了。”周先生说。
济南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表示,9月1日起,济南市6区(含长清)及高新区168条道路上的13870个收费泊位将完全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停车管理员将不再收现金。如果发现有管理员继续收取现金,可拨打济南市停车办电话举报。
韩军庆介绍,8月16日30日,市民通过济南停车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缴纳停车费共10763笔。其中8月29日1548笔、8月30日3256笔,最近使用量成倍数级增长。总体来看,目前市民对停车费电子支付方式接受程度正在逐步提高。“根据目前的数据统计,济南有20289位市民关注了济南停车APP、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服务窗。”
电子支付实行后,停车管理员会对进场车辆拍照计时,车主、驾驶员在路边停车想逃费是不可能了。今后,车主若长期拖欠停车费将被电话催缴,恶意欠费将定期曝光,而且以后路边停车将被拒绝。目前,济南市停车办正对全市欠费车辆进行统计。
小提醒
支付宝支付停车费最高可获10元优惠
据记者了解,9月18日之前,支付宝为车主提供了优惠活动,只要市民通过支付宝扫码或在济南停车APP内用支付宝支付,就能获得停车费立减优惠,最高可优惠10元。据了解,实行停车费电子支付后,市民可以回家再支付停车费,或者由亲属、朋友代为支付(24小时之内完成)。很快,支付宝服务窗也将开启车辆绑定、实时停车状况查询、停车咨询获取等功能。
停车电子支付咋玩转
看这里保准您能学会电子支付有几种方式?
1.支付宝支付:A.扫描管理员手里的二维码现场支付B.关注“济南停车”服务窗,还能补缴欠下的停车费。
2.微信支付:A.扫描管理员手里的二维码现场支付B.关注“济南停车”微信公众号,可以绑定常用车辆并缴费。
3.下载济南停车APP
管理员违规收费咋办?
停车收费员将成为停车管理员,不再实施停车收费。具体职责为引导停车服务、停车拍照取证、维护周边交通秩序。按规定,停车管理员每隔一小时都会对停车场内所有车辆拍一次照取证。也就是说,对停车场内车辆拍照取证将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内容。
如果市民发现有继续收取现金的,那就是违规收费,车主有权拒缴并通过电话或“线上”等渠道举报。一经查实,停车公司将坚决予以辞退,全市范围内将不再录用。另外,如果车主对停车信息有异议,可通过停车缴费软件在“线上”向停车办及停车公司反映,发送截图、照片、文字均可,停车办及停车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答复解决。
停车费发票如何领取?
智能停车系统电子收费实施后,全市道路停车收费统一使用济南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停车集团)的发票。发票分为两类:小额定额发票和增值税机打发票。
现场支付停车费的:车主通过微信、支付宝现场以扫码方式支付停车费的,停车管理员必须现场提供停车集团的小额定额发票。交费后车主应当场向停车管理员索取发票,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非现场支付停车费的:车主可到各区停车公司领取停车集团的小额定额发票,如需增值税发票请到济南市停车集团开具。
老年人不会支付咋办?
一是在现场由停车管理员指导老年朋友如何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实施缴费;二是可以回家后在24小时内由亲友代缴。目前,停车公司正在研究推出银联卡缴费方式,今后老年朋友们可以在停车管理员的POS机上刷银联卡轻松缴费。
收费标准有没有变化?
目前道路停车收费仍执行1999年的标准:每日8时至20时按每小时2元收取,夜间即20时至次日8时按每次5元收取,无停车15分钟内免费的政策。
节省停车费有无妙招?
停车管理员每晚8:00下班,下班时会对停着的车拍照取证,并算作夜间停车。这就意味着,驾驶员如果晚8:00管理员下班后停车,并在第二天早晨8:00收费员上班前开走,就不用交费。有了省钱小妙招,自然也就少不了交冤枉钱的可能性,如果晚上8:00前把车停在路边收费泊位上,即使晚上8:05开走,多停的5分钟也按夜间停车计费5元收取。
停车举报投诉电话
济南市停车办:0531-66606310济南市停车集团:0531-66690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