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抄告纪委 7月1日起实施加强个人守法自律
摘 要:据报道“7月1日起,党员酒驾、无证驾驶驾等十类交通违法要通报纪委”,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进行了回应。
据报道“7月1日起,党员酒驾、无证驾驶驾等十类交通违法要通报纪委”,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进行了回应。
回应指出:10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据悉,从2016年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将被调查,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5月18日曾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不过这是一份内部文件,并未正式对外公开过。此后有媒体对外发布了此事,但官方一直未有回应。
近几天,很多人问是不是7月1日起党员交通违法要抄告纪检机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此举旨在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目前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许多网友对此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不断完善部门协同共治机制,感谢大家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