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回应“律师裤子被撕烂” 系其本人不愿换裤自行拍照
摘 要: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吴良述律师到我院诉讼服务大厅申请立案,因涉及管辖问题需进一步审查。
件回执,就去信访办公室要。”这位法官对吴良述说。
随后,吴被一名法警带到法院大堂东侧的信访室。 信访办公室不出具回执 吴良述回忆,到了信访室后,一位女法官看了他的材料,并称“立案庭法官已经打电话来了,说不属于我们法院管”。吴良述反驳道,“那位法官让我来要收件回执,并不讨论管辖问题。你应该给我回执”。 吴良述随后去找法院纪检人员,法警让他回到信访接待室等。“我等了很长时间,信访接待人员拿了一张表,让我填好后他们给盖章,我把表调好后给他们,他们还是让我等。之后我就催,问为什么还不给收据。她又说,让我自己拿着材料去立案窗口盖章。我当时说,那边推到这边,这边又推到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 怀疑律师手机录音 吴良述称,此时,这位信访接待法院怀疑他用手机录音,原因是吴良述的的律师执业证和手机以及立案材料都放在桌子上,而另外一个包放在旁边凳子上。 “她见我的手机放在桌子上,就认为我录音了,非要检查我的手机,让我把自己手机里的录音删掉。我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的录音 ?” 吴良述告诉财新记者,自己并没有录音,并且这里是作为公共场所的法院,而并非庭审现场。
他作为一位公民,有权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录音或录像仅仅是一个手段,法律并没有禁止,只是禁止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 “而法官的意思是,进了法院就不能录音、录像。但实际上我没有录音录像。”吴良述说,此时,信访接待人员喊来了法警,在吴良述的要求下,该院纪检组长也来到了信访室。 法警殴打律师 “一名法警(警号451183)进来后要检查我的手机,我说麻烦你出示证件,这位法警说,‘我一个堂堂法警大队的教导员我要向你出示证件吗?你来法院办事,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向你出示证件呢?’我说,这是你们执法的最基本的程序和常识,你要检查我的私人物品,必须出示证件。他强行要求我出示律师执业证。我说可以,你先出示,我再出示。”吴良述称。 据吴良述介绍,此后的两个多小时,这位自称教导员的法警曾三次派人去取相关法条,但一份是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一份是法庭规则,还有一份是广西高院发给法警的内部传真,都是禁止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录音、录像,均无关此事。 “后来,他有点恼羞成怒了。叫了两个法警,强行检查我的手机检查我的手机。我立即把材料装在包里,把手机放在裤兜里了,坐在凳子上双手抓住裤兜,然后警号450814的法警和刚才那位教导员强行枪手机,一个向后搬弄我的身体,一个抢,还把我踩在地上,我的胸口还有脚印,衣服上也有脚印,手上三处地方有血迹。他们还把我的裤子撕烂,就剩裤衩。”吴良述回忆说。
吴良述说,殴打过程持续两分钟。其间,他抓住手机不放,并大喊救命,“法警马上关上了信访接待室的门,还勒住我的脖子、抓我的头发,用双手捂住我嘴巴,随后,法警将手机抢过去了,并不慎把手机屏幕摔碎了”。 吴良述告诉财新记者,事发时,信访接待室里有包括法院纪检组长在内的至少三名法官在场,法官只是说要大家冷静。“之后,我用信访办公室的座机打电话给广西律协、南宁律协及律师朋友,覃臣寿、罗世宏、石民权律师被法院挡在门口,说等律协维权委,两小时后,律协的人到了。” 吴良述说,法警查看他的手机后,并没发现相关录音,但在律协人员到了之前,法院自己做了一份笔录,让吴良述签字,大意是吴良述违反规定录音,法警对过激的行为表示歉意



